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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制度的完善——法学名家讲坛第12期

发布时间:2017-11-15      点击量:

 

2017年11月12日19:00,法学院法学名家讲坛第12期——合同解除制度的完善,在5822yh银河国际图书馆副楼五楼学术报告厅正式开讲。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中国人民大学的石佳友教授,张泽涛院长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点评,法学院15级同学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石佳友教授对合同解除制度进行了深度剖析,在详细介绍了合同解除的概念之后,将此次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讲解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除制度,包括现行法的规定;二是举出合同解除的四个特点,分别是合同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标的、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三是列举2017年法工委民法室“民法合同编草案”,清晰明了展现出《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四是提出合同解除制度中有待明确的几个问题,包括合同解除的类型、合同解除的事由等。讲解过程中石佳友教授将内容与法条相结合,表现出他严谨治学的教学态度。

随后,程啸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点评,对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进行了补充,并赞同石佳友教授对接触事由和不当解除的法律后果的看法并发表了个人见解。

在提问环节,王霖华老师提出了关于合同解除对象和关于司法解除的问题并与石佳友教授进行了思想的交流。15级学生提出如何在学习教教基础的知识中去看待新的事物时,石佳友教授也给予了他们合适的建议。

讲座在掌声中圆满结束,同学们都受益匪浅。石佳友教授的讲解让法学院的同学们意识到合同解除制度既保证了交易秩序的安全,又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这需要同学们在学习合同法的时候能够对合同解除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和立法,不断完善自身。

(摄影:宣传部 通讯稿:宣传部)